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北京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京人社教发﹝2013﹝45﹞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我局决定对第二批8家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市级基地)开展考核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单位
第二批8家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包括:北京教育学院、北京市电子工业干部学校、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北京市民政教育管理学院、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教育中心、中国传媒大学培训学院、北京社区卫生协会。
二、考核方式
(一)基地自评:各市级基地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人社教发﹝2013﹝159﹞号)的有关要求,对照《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北京市继续教育基地考核评估表》内容,进行自查自评打分,撰写自评报告,根据评审项目内容准备相关材料。
(二)实地检查:听取相关市级基地自评汇报,检查核实相关材料,现场考查筹备期任务完成情况。
(三)专家评审:市人力社保局组织继续教育和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评审情况进行评估,并给出意见建议。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抓紧制定工作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相关工作,以此次市级基地考核评估工作为契机,加强基地建设,提升继教能力和水平。
(二)逐项梳理,认真填写。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两年来基地建设情况,依据《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对照《北京市继续教育基地考核评估表》,并结合《基地筹备期建设方案》有关内容,逐项梳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
(三)把握进度,按时报送。各单位要认真完成《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筹备期建设绩效自评报告》,并于2016年11月18日前,将《自评报告》和《北京市继续教育基地考核评估表》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教育培训处(含电子版)。
联系人: 曹德贵 杜建伟
联系电话:65236993 65256306 65253098(传真)
电子邮箱:jypxc@bjrbj.gov.cn
附件1:北京市继续教育基地考核评估表封面
附件2:北京市继续教育基地考核评估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