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文化,既包含扶助社会弱者、捍卫公平与正义的法律意识和观念,也包括与法律援助相关的一系列制度建设和实践活动。推进法律援助文化建设,是推动我国法律文化建设和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法律援助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
建设法律援助文化,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的部署,围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这一实践主题,从促进社会和谐和加强自身建设两个方面,把握学习讨论和工作实践两大环节,推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着力点,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切入点,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立足点,依法充分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法律援助文化建设的重点,是加强法援队伍的素质建设。
法援工作者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法律服务意识和法援文化品位的高低。广大法律服务人员和法律援助工作者应充分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努力增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为此,应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着眼于社会和谐,致力于社会和谐,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切实加强法律服务队伍、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素质,适应社会要求,使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行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明显增强,进一步树立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队伍诚信为民的社会形象。
三、法律援助文化建设的原则及内容。
要坚持“以人为本,贴近群众、发挥职能、服务社会、共建和谐”的原则,做到“学习”、“实践”与“建设”相结合。要紧密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工作实践和工作建设三项活动。学习是手段,通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开阔工作视野,增强服务本领;实践是目的,通过实践检验学习效果,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价值;建设是保障,通过建设提高实践能力,规范执行活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展示社会形象。
(一)围绕“历史机遇、职业使命、社会责任”,开展学习讨论活动。
学习讨论的主要内容:1.中央作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决策的历史背景、主要内容、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2.如何培养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始终坚持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正确的服务方向;3.如何培养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提高职业道德素质,明辨荣辱,奉献社会;4.如何培养理论素养和岗位技能,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努力适应新时期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需要;5.如何结合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特点,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始终坚持党对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6.如何从本地、本单位实际出发,研究明确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机制;7.如何进一步发挥律师工作参与诉讼调解和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预防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和法律援助工作促进司法公正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和工作优势;8.如何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增强物质保障、组织建设、管理工作、服务工作和社会影响等能力建设,等等。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有关学习讨论的内容,采取专题辅导、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和论坛研讨、演讲比赛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法律服务人员和法律援助工作者,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带来的历史机遇,深刻认识自身的职业使命,深刻认识肩负的社会责任,切实把握新形势下开展这次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努力增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工作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二)围绕“促进和谐、保障和谐、建设和谐”,开展工作实践活动。
工作实践的主要内容:1.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推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2.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工作优势,充分运用调解方式,预防和化解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3.帮助群众解决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治理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遇到的涉法涉诉问题,努力满足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认真做好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4.推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参与信访处理工作,预防和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5.切实纠正法律服务行业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畅通反映渠道,加大监督力度,对存在的个别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以良好的行业作风服务于民,促进社会和谐;6.推进法律服务行业文化建设,树立和弘扬先进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促进和谐文化建设;7.加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明确建设任务,完善管理机制,强化所(处、中心)主任的管理责任,进一步形成所(处、中心)内部和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局面,发挥其在管理工作中基础环节的重要作用;8.开展行业互助,规范执业秩序,努力实现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事业协调发展等等。 在此基础上,要联系工作实际,贴近党委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细化工作实践的具体内容。加强工作指导,统筹安排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的实践内容,使各项实践活动主题鲜明,形式多样,优势互补,相得益彰。要研究制定体现实践活动主题、符合工作特点、切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提出主题口号,形成活动声势。
(三)围绕“完善规范化工作体系、建设高素质服务团队、展示新时期执业风采”,开展工作建设活动。
工作建设的主要内容:1.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强化党建工作,加强行风建设,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教育引导法律服务人员、法律援助工作者培养和树立正确的执业理念、职业道德;2.推动基础性规章制度建设,完善行政规章和行业规范体系,使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3.继续推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改革,推进公职律师试点等项工作,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动力、增添活力;4.加强工作监管,强化管理效能建设,推动法律服务人员诚信档案建设,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重点抓好公职律师的执业管理、教育培训和后备人才的培养工作,引导法律服务人员和法律援助工作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5.推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化建设步伐;6.引导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使服务环境和工作条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7.推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树立和展示良好社会形象等等。
在此基础上,认真查找队伍建设、制度规范和工作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确定本部门工作建设的重点。致力于全面推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建设,积极探索建立理念先进、遵循规律、符合国情、制度科学的工作体系,努力建设高素质服务团队,在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实践中,充分展示新时期法律服务人员、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执业风采。要指导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机构进一步重视工作建设,在确保整体推进的前提下,切实抓住1至2个工作重点,强化措施,力求取得明显成效。
四、加强宣传,大力营造法律援助文化氛围。要加强以"诚信为民"为主题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在全区范围内举办各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研讨会,交流学习讨论的思想认识,通过编辑出版法援宣传杂志,展示工作实践的丰硕成果,展现工作建设的积极成效,营造开展法律援助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对各地的有效做法和经验,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络等各种媒体,同步进行广泛深入地报道;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要指导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切实突出实践活动主题,不断探索具有丰富内涵、效果明显、影响力强的活动新载体,扩大法律服务工作的社会影响,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树立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
(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