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员职业道德修养
(一)爱岗敬业
爱岗敬业要求公务员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敬重自己的职业,勤奋努力,尽职尽责的道德操守。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对自己工作岗位的爱,对自己职业的敬,既是社会的需要,也是公务员应该自己遵守的道德要求。职业不仅是个人谋生的手段,也是从业者完成自身社会化的重要条件,是个人实现自我、完善自我的舞台。因此,爱岗敬业表达的含义是:干一行爱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益求精,尽职尽责,“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从两者关系看,爱岗与敬业有着紧密的联系。爱岗,就是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敬业,就是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对待自己工作。敬业的基本意思就是恪尽职守,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要敬重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并引以为自豪;二是要深入钻研探讨,力求精益求精。作为公务员,自然要在其位谋其政,于好本职工作,真正把心思和精力放在为人民服务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曾经列举了五类不符合公务员精神要求的负面典型,(缺乏敬业精神、不思进取;缺乏服务精神、高高在上;缺乏创新精神、安于现状;缺乏务实作风、华而不实;缺乏自律意识、以权谋私。)其中,缺乏敬业精神、不思进取,被列在首位。普通岗位的工作人员如果不够敬业,影响的只是他本职岗位的工作。而一个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如果缺乏敬业精神,无所作为,不但会给本部门、本地区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失,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的还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诚实守信
诚实守信既是做人的准则也是从业者的道德要求,即从业者应该做到诚实劳动,合法经营,信守承诺,讲求信誉。
公务员是代表各级政府履行职能、执行公务、行使权力的主体,诚实守信是公务员的立身之本。然而,近年来,失信的问题在少数公务员身上严重存在,主要有以下三方面表现:一是欺骗上级,对上级“瞒天过海”。少数公务员,为了捞取政治资本,达到保官升官的目的,不择手段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上报“泡沫数字”,误导上级,欺骗群众,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二是欺骗群众,对群众有诺不践。有的公务员上任前或上任伊始,在群众面前夸海口、拍胸口,许下一些不负责任、华而不实的空洞承诺,事后却将当初的承诺弃之脑后。三是欺骗自己,言行不一。有的公务员扮演着“两面人”的角色,公开场合,他们表白对党和人民的忠诚,背地里却贪污受贿、违法乱纪。少数公务员不讲诚信,最根本的原因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得不牢。
公务员代表政府的形象,公务员自身的道德修养、诚信形象对群众有着巨大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公务员不讲信用,势必使群众产生对社会的悲观失望情绪,诱发整个社会诚信道德滑坡,严重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在现代诚信体系建设中,政府诚信是关键,企业诚信是核心,个人诚信是基础。这就要求行使政府公共权力的公务员要带头讲诚信,为建设诚信政府、诚信社会尽职尽力。
公务员务必要深刻认识诚信对社会、对他人、对自己、对弘扬公务员精神的重要意义;一是,领导应率先垂范、带头讲诚信、树形象,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二是,组织部门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提拔重用和表彰那些埋头实干、不尚空谈、敢讲真话、乐做实事、诚实守信的人,对那些喜欢说假话、办假事,“唱功好、做功劣,跑上勤、跑下懒”的人,不能提拔重用;三是还必须强化舆论监督,大力宣传报道守法纪、讲诚信、说真话、办实事的典型,对一些说假话、办假事、不顾廉耻、以权谋私、跑官卖官等丑恶现象,进行揭露和批评,引导广大公务员自觉做诚实守信的模范。
(三)办事公道
所谓办事公道是指从业人员在办事情处理问题时,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按照同一标准和同一原则办事的职业道德规范。古人云:“治世之道为在平、畅、正、节。天下为公,众生平等,机会均等,一视同仁;物尽其力,货畅其流,人畅其思,不滞不塞;上有正型,下有正风,是非分明,世有正则;张弛疾徐,轻重宽平,皆有节度”。不平行便不平衡,不平衡则人心不平。人心不平便失去社会安定;不通畅便存在蒙蔽、隔膜、压抑;不公正便失去原则,失去是非、失去信任;没有节度,便失去控制,泛滥成灾,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平等原则的重要性。
我们正处于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市场经济最讲究平等互利原则,这体现了买卖双方的平等地位,在经济领域中要求处事公平、办事公道。同时,随着人们的法制观念、民主意识的增强,对公务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顺应这种潮流,不是威信扫地,就是吃官司。公务员如果办事不公正,徊私舞弊,不仅损害社会主义乎等竞争的原则,造成新的不平等,同时也对社会各方面产生消极的影响,最终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
(四)服务群众
“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也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的工作方向和内容的集中体现。群众满意不满意,不是看说了多少,而是看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宗旨意识牢不牢固,为群众扎扎实实办了多少实事、解了多少难题。俗话说,“正人先正己”,作为肩负一方发展稳定重任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就是要提高自己的修养,修身正己、树立形象,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只有这样才能在群众的心目中树立起良好形象。领导干部能否得到群众的支持,对事业成败至关重要。如果我们让群众不高兴,失去了群众的感情和信赖,就会一事无成。第一,切莫背离群众意愿,不了解群众的真实意愿。第二,切莫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利益无小事。第三,切莫以为群众无知,欺骗和伤害群众的切实利益和感情。只有了解民情,倾听民声,尊重民意,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才能找到解决群众利益问题的好办法、好途径。
(五)奉献社会
奉献精神是中华民族世世代代自强不息的精髓。战争年代,为了中国的解放事业,无数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才迎来了新中国的诞生;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更有千千万万中华儿女,在本职岗位上,不讲条件、不求回报、不怕代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甘愿付出自己的汗水、艰辛甚至生命,才会有今天祖国建设举世瞩目的成就。奉献,就需要公务员身体力行、率先垂范。
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把奉献精神体现在工作中,体现在为人民服务的过程里,体现在各种考验面前。公务员的收人、福利、各种费用,皆来源于纳税人,纳税人让渡自己的利益给公务员,就是为了换取他们的服务,公务员用服务去回报公众,这是一种对等的关系。如果公务员不能尽职尽责,缺乏奉献意识,等于公众的让渡未能得到相应的回报,这对公众来说是不公平的。
(六)开拓创新
开拓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我们正在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没有现成的道路可循,一切都有待于公务员大胆创造和探索,尤其在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以后,各种深层次的矛盾日益显现出来,情况更为复杂,工作更加艰难。广大公务员只有解放思想,与时俱迸,不断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提高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才能拿出新办法,闯出新路子,开创工作新局面。
提升公务员创新能力与建设创新型国家相辅相成、不可分割。提升公务员创新能力,不仅有赖于文化和教育的支撑,而且离不开制度和组织的保障。开拓创新是创造性的实践,必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知识,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只有从这些方面努力,公务员的创新能力才能得到持续开发,创新型国家建设才能获得不竭动力。当前应该更多关注创造有利于公务员创新能力发展的文化环境,这种环境应该是民主中竞争,竞争中兼容并蓄,这样才能打破惯性思维的束缚,鼓励大胆探索和创新。
二、公务员思想道德修养
(一)准确定位,发挥模范作用
公务员要一方面模范遵守作为社会主义公民的道德标准,另一方面严格执行作为公务员的行政道德标准。按照中共中央发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重在建设、以人为本,在全民族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努力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其重点内容是: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道德素质。按照《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的要求,要做到政治坚定、忠于国家、勤政为民、依法行政、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品行端正。公务员应当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有关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等一系列指示精神,模范遵守中国公民的道德规范,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断完善公务员作为中国公民的道德修养,在公民道德建设中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
(二)忠于国家、忠于政府、忠于人民、忠于职责
公务员要严格遵守行政道德规范。其主要内容是:忠于国家和政府,维护政府的权威和声誉,在执行公务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政府在人民群众申的权威和声誉,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反对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勇于探索,开拓前进;清正廉洁,秉公尽责,不以权谋私,不奢侈浪费;勤政为民,勤于习政,勤于调研,勤于思考,卓有成效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利益,切切实实地甘当公仆;团结协作,树立平等待人的民主作风,正确处理上下级和同事之间的人际关系,做到对上级服从,对下级尊重,对平级平等真诚相待,互相支持;团结协作,完成行政工作任务;律己修身,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言行一致,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进行道德修养,“省慎”、“慎独”,培养警醒自己、激励自己、约束自己的自律精神。
(三)为人公正廉明
清廉是一种力量。“公生明,廉生威。”清廉蕴藏着浩然正气,具有强烈的人格感召力和向心力;清廉是二种风范。古人说“君子之德风也,小人之德草也,风吹草拂”。公务员如果清正廉洁,群众就会跟着学,公务员如果以权谋私,奢侈浪费,也会有一些跟随者;清廉是一种境界。“淡泊明志、宁静致远。”有了这种境界,就有了抵御腐败的精神动力;清廉是一种考验。在新旧体制转换的时期,在法制尚不健全的阶段,对于手中掌握一定权力的公务员来说,要真正做到清廉很不容易,有时是“树欲静而风不止”,有些人会设法接近你、拉拢你、腐蚀你。对此,经常出现“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的问题。怎样做到“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对于广大公务员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考验。
(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贯穿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涵盖集体、个人、国家三者关系,涵盖各个利益群体,涉及人生态度、公共行为和社会风尚的方方面面,既有先进性的导向,又有广泛性的要求,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践行荣辱观可以增强公务员的道德荣誉感和道德判断力,只有知荣辱、辨善恶,一个人才可以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一个社会才会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荣辱观还可以作为公务员价值判断的参照物,时时处处对照检查自己的言行举止,自身自警、自珍自爱,经过反复的实践和内炼,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最终转化为自己内在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三、公务员社会公德修养
(一)文明礼貌
文明礼貌是社会交往中必然的道德要求,是调整和规范人际关系的行为准则,与我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它反映了一个人的道德修养,体现一个民族的整体素质。我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素有礼仪之邦的美誉。今天我们倡导和普及文明礼貌,一方面是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另一方面也是提高社会道德水平的需要。一个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的社会是我们所有人的追求,也是公务员必备的素质。
(二)助人为乐
社会公共生活申,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总有需要他人关心、帮助的时候。因此,公共生活中倡导助人为乐的精神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和原则在公共生活领域的体现,也是人道主义的要求。助人为乐对于公务员而言更为重要,养成助人为乐的美德和习惯,将是一生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富。
(三)爱护公物
对社会共同劳动成果的珍惜和爱护,是每个公民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它既显示了个人的道德修养水平,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如果社会公共财物遭到损失,社会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对于公务员而言,如何保护好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民财产,管理好、用好每一分钱,如何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就是爱护公物的重要表现。
(四)保护环境
热爱自然,保护环境是当代社会公德的重要内容,从根本上说,这是对全人类的生存发展利益的维护,也是对后代应尽的义务。在全社会都在贯彻科学发展观的热潮中,公务员更加应该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按照科学规律办事,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精神办事,减少政策执行中的随意性,带头宣传和践行环境道德要求,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贡献。
(五)遵纪守法
遵纪守法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条件,在社会生活中,每个成员既要遵守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也要遵守特定公共场所和单位的有关纪律规定。对于公务员而言,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尊严以及依法行政是遵纪守法的两项基本要求。道德纪律是公职人员在职务内外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不得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不得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对于遵守社会公德的要求,《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具体要求有:公务员不得拒绝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不得包养情人;不得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四、公务员个人品德修养
道德品质简称品德,品德不同于道德;品德是社会在个体身上的体现。道德是一种社会现象,它是随着整个社会的发展而变化的,它不以个体的存亡而转移。道德的产生和发展有赖于个体的存在,有赖于个人心理的变化和发展,因此品德又是道德的体现。没有社会道德就没有品德。公务员的行为规范和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就是社会的道德准则。
(一)谦虚谨慎,言行一致
实事求是是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活的灵魂,也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和最根本的工作方法。实践表明,做到实事求是,不仅要有一定的认识水平和正确的思想方法,还要有很强的党性和扎扎实实的作风。公务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都要敢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都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都要努力防止形而上学和片面性。更要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不断的完善充实自己。多学多看多练,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
(二)求真务实,宽容待人
公务员要创造一流业绩,必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求真务实,关键是“真”和“实”,真是指本性,本质,符合于事物的本来面貌。所谓实,是指稳固,脚踏实地,实事求是。有真才谈得上善与美,有实才谈得上诚信与秩序。真与实是人们认识客观世界、规范自身行为的第一要求。
同事之间,上下之间,关系融洽,豁达大度,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做到高风亮节,特别是遭到领导或上级批评时,尤其是批评错了的时候,都能做到气而不失仪,怒而不失态。这种度量值得提倡和弘扬。胸襟开阔,能容人,容事是高尚的人品,是个人修养中重要的心理品质,是党性观念,觉悟程度和道德修养的综合反映。每个公务员都要学会宽容与忍让。宽容是一种博大的胸怀,它包括喜、怒、哀、乐,宽容是一种境界,忍让是胸怀大度,只有宽容才能愈合不愉快的创伤,只有忍让才能显示出高风亮节,只有宽容才能消除人为的紧张,只有忍让才能消除不必要的误会。
(三)廉洁奉公,健康向上
作为公务员必须约束自己保持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远离一切腐朽的、低级趣味的东西。追求正当的物质利益是无可非议的,但是一定要掌握好度。必须看到,物质利益既能促使人积极向上,又能让人腐化堕落。面对物质利益的诱惑,思想上要有一个正确的态度,行动上要有一个正确的选择,明白自己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要讲党性、讲人格、讲道德。
(四)学习先进,乐于助人
近年来,公务员队伍中涌现出许多像牛玉儒、潘作良、沈浩等一大批优秀典型。牛玉儒做官27年,从乡级领导做到副省级领导,可以说位高权重。然而,职位的升迁没有使他脱离人民群众,更没有动摇他坚定的信念。潘作良生前是辽宁省辽中县信访局局长。在20多年的基层工作中,特别是担任县信访局局长期间,他忠诚为党分忧,真心为民解难,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良精神”体现的是一种为民精神,两年来他接访3828次,解决疑难问题107件,细访104件;体现的是一种忘我精神,他把为党分忧、为民解难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上访户半夜也能打电话联系到他;体现的是一种敬业精神,他掌握丰富的法律理论,具备信访、心理、政策等各方面的知识,在做信访的各种工作中保持很高的政策水平;体现的是一种奉献精神,工作标准高、生活标准低,把本属于自己的荣誉称号让给别人。广大公务员应该积极学习他们的态度和精神,增强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精神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