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市教育培训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全市人力社保工作会议要求,围绕新时期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提高培训质量效益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推进理论武装、党性修养、能力建设和知识更新,不断提升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一、综合工作
1.坚持依法规范培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等政策法规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深入推进《北京市贯彻落实〈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意见》,扎实做好公务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人力社保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2.开展公共知识培训。围绕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等主题,编写培训教材,在全市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中组织开展培训。
3. 开展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围绕任务落实、培训管理和方式方法创新等内容,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在各区县、各系统自查的基础上,抽取20%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并反馈考核意见。
4.加强培训基础建设。充分发挥首都教育资源优势,建立师资库和课程库。按照布局合理、分层分类、标准统一的思路,开发现场教学基地,构建共同开发、资源共享的现场教学格局。
二、公务员培训
5.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市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六次会议精神,深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和“三严三实”教育。
6.加强职业道德培训。围绕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准则,以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为主题开展培训,任职培训和初任培训中职业道德专题不少于8学时。开发培训课程,制作网上学习课件,开展网上职业道德专题培训。
7. 组织公务员任职培训。发布科目指南,指导区县和部分市属委办局开展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参训率应达到100%。举办3期市级机关处级正职公务员任职培训班,计划培训人员200余名;举办5期处级副职公务员任职培训班,计划培训人员500余名。
8. 开展公务员初任培训。发布科目指南,指导区县和市属垂直管理单位抓好本区县、本系统公务员初任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参训率应达到100%。举办3期市级机关公务员初任培训班,计划培训市级机关新招录公务员300余名。规范初任培训公务员宣誓程序,落实公务员入职宣誓制度。
9.做好公务员在职培训。在全市范围内举办科学素质大讲堂,开展依法行政、信息安全和电子政务培训。在市级机关举办处级正职公务员进修、处级干部党性教育和科级干部示范培训,培训对象分别从市级机关正处级公务员、副处级公务员和科级公务员中遴选。
10.加强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组织指导各单位根据事业发展和业务工作需要,通过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现场教学等方式,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学习和专业能力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11.进一步推进在线学习。指导各单位用好网上移动学习平台,开展在线学习管理员培训,继续开发网上分中心。围绕职业道德、依法行政和能力建设等内容,开发适合不同职级公务员特点的学习课程。加强在线学习交流,做好督学促学管理。处级公务员年度学习不低于50学时,科级及以下公务员不低于80学时。
12.做好公务员对口培训。落实公务员对口培训计划,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为吉林举办培训班。创新对口培训方式,遴选部分优质师资为新疆送教上门。为部分远郊区县开展更新知识培训,促进优质培训资源向远郊区县倾斜。
13.加强基础研究。开展公务员培训课程体系课题研究,根据不同职级公务员培训需求,开发依法行政、公共管理等培训课程,
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14. 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发挥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作用,会同各领域牵头单位,制订2015年度知识更新工程工作计划,分解落实3万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任务,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每人每年脱产培训学时不低于90学时。
15.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按照《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深入推进国家级和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建设,搭建与行业领域对接平台,开发公需科目,研发培训项目,开展质量评估,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培训资源。
16.举办高级研修班。组织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推荐和承办工作;结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制定2015年度市级高级研修班选题指导目录,组织申报和举办市级高级研修班,做好质量评估、追踪问效。全年计划举办50期左右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和市级高研班。
17.做好对口支援地区人才特殊培养工作。加强与培养培训单位的指导协调,继续为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培养专业技术人才。
18.加强继续教育工作交流。开展第七届继续教育论文证集评选活动,办好《北京继续教育》杂志和det365娱乐场所,组织北京继续教育协会换届改选。
四、人力社保系统干部培训
19.开展系统干部专项业务培训。研究制订《2015年度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培训计划》,组织指导各单位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培训对象向窗口单位和一线岗位人员倾斜。
20.举办人力社保干部上岗培训班。以人力社保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和操作实务等为重点内容,实施分类培训。区县人力社保局负责本区县的人力社保干部上岗培训。
21.建立系统干部选学平台。按照人力社保工作需要,以职业道德、政策法规和操作实务等为主要内容,搭建菜单式选学平台,组织系统干部网上选学,根据选学情况开展相应培训。
22.加强培训管理者培训。围绕培训政策规定、组织管理和操作实务等内容,举办培训管理者培训班,强化培训管理者能力素质。加强工作交流,推动全市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