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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55期处级副职公务员任职培训班入学通知
信息来源: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务员培训中心 发布日期:2014-04-02 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市属有关单位干部(人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和京人社教发[2014]13号《关于举办2014年度北京市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的通知》精神,定于2014年4月14日(周一)至5月16日(周五)在北京市政府公务员培训中心举办北京市第55期处级副职公务员任职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晋升副处级领导职务后,未参加过任职培训的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是2013年至2014年新晋升的副处级公务员。
  二、报到时间
  4月14日(周一)上午8:00—9:00报到,9:15在411教室举行开学动员。  
  三、报到地点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务员培训中心(朝阳区安外小关惠新北里10号)教学办公楼4楼,详细路线请参阅交通路线图。
  四、培训内容
  紧紧围绕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十八大、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纪委十八届二次、三次全会,市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市十一次党代会,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等方面的理论教育,着力抓好服务首都科学发展、“如何做称职的处级副职公务员”等素质教育、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和能力培养,集中学习基本政治理论、公共管理与政府改革、领导者素质与能力、依法行政等内容全面提升处级公务员的履职能力。适当开展小(分)班教学和社会实践,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
  五、具体要求
  (一)依据det365娱乐场所公布的入学通知,请送训单位干部(人事)部门提前通知学员做好参训准备,并于4月8日17:00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培训处确认参训人员名单。
  (二)本班为脱产学习培训班,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包括出差与出国)与其它培训任务,请送训单位和参训学员妥善安排好工作。参训人员如有调整,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培训处同意。
  (三)请参训学员报到时携带《公务员培训证书》,1寸免冠照片(照片最小尺寸为221×328)1张,并将电子版照片于4月3日前发送到:fuchurenzhi2014@126.com
  (四)请参训学员认真填写《培训需求调查问卷》(附件二)、《教学信息咨询表》(附件三)、《学员信息采集表》(附件四),并将以上表格于4月3日发送到:fuchurenzhi2014@126.com。
  (五)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培训期间将组织学员进行为期1周的异地体验式教学,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若遇特殊情况请假须凭单位书面公函并盖公章,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前报人力社保局教育培训处审批;无故不参加者不予以结业。
  (六)培训期间组织研修案例考核答辩,入学时请每名学员准备1个与岗位工作相关的案例,以方便教学使用。
  (七)培训费用由市财政局统一核拨;异地教学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开班后按照标准,统一收取。
  六、友情提示
  (一)拟定于4月14日16:00至15日全天,进行“挑战自我、熔炼团队”主题拓展训练教学活动,14日统一在校外住宿,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如运动服装、鞋袜等)。
  (二)培训相关联系人
  1、市人力社保局教育培训处
  联系电话:65256706  65253098
  2、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务员培训中心
  李占军 联系电话:64817621、64981169、13651058262
  附:
  1.《公务员培训中心交通图》
  2.《培训需求调查问卷》
  3.《教学信息咨询表》
  4.《学员信息采集表》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务员培训中心
  2014年4月2日

 

  附件:入学通知及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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