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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首次接受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履约审议
作者: 刘钢 信息来源: 民主与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3-06-05 访问次数: 字号:[ ]

  新华网维也纳5月30日电(记者 刘钢)出席《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情况审议组会议的中国代表团30日向本社记者证实,正在联合国维也纳办事处召开的审议组会议抽签确定,由越南和巴哈马担任审议国,对中国实施公约第三章(定罪和执法)和第四章(国际合作)的情况进行审议。

  审议预计今年7月启动,中国香港特区和澳门特区将与内地共同接受审议。这是公约对中国生效7年多来,中国首次接受审议。

  据了解,除了即将接受审议外,中国还自2012年7月起担任审议国,负责审议阿富汗、斯里兰卡两国实施公约的情况,审议工作正在进行。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制定于2003年,是首个全球性反腐败国际法律文书。该公约借鉴各国、各地区反腐败经验,对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制度措施、追逃和追赃等国际合作做了全面规定,是国际反腐败合作的最重要法律基础。

  目前,《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缔约国已达到167个。中国是较早批准公约的国家之一。该公约于2006年2月对中国生效,并适用于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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