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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心与治身相结合--苏绰
信息来源: 江苏交通网 发布日期:2013-06-04 访问次数: 字号:[ ]

  官省则事省,事省则民清;官烦则事烦,事烦则民浊;清浊之由,在于官之烦省。——《西魏书•苏绰传》

  苏绰,字令绰,西魏时京兆武功人(今陕西武功县)。他是西魏政权的重臣,政绩卓著,被当时人称为“王佐之才”,后人将他比作“管子治齐,诸葛相蜀”。

  他位居高位,但清廉节约,心清如水。在公元541年,他总结以前历代统治者的经验和教训,根据当时西魏所处的环境,提出了著名的《六条诏书》:“先治心,敦教化,尽地利,擢贤良,恤狱讼,均赋役。”

  “治民之本,在于治心”,首先要治心。心地清静是立身做人的根本,否则会“思虑妄生、见理不明。”这样的官员是不能治理国家的,只有用天下至公的思想才能治理人民。要“治心”,他认为:“教之以孝悌,使民慈爱;教之以仁顺,使民和睦;教之以礼义,使民敬让。”意思是用儒家的思想进行教化。“治心”的同时还要与“治身”相结合。“君身不能自治,而望之百姓,是犹曲表而求直影也。”因此为政者必须遵守儒家之道,躬行仁义,躬行孝悌,躬行忠信,躬行礼让,躬行廉干,躬行俭约,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万世太平。他认为社会要移风易俗,应该要使人民得到教化,而不能只施加刑罚。

  总而言之,苏绰的《六条诏书》中这种治心与治身相结合的廉政思想,对官吏廉洁奉公、爱护百姓等方面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减轻了老百姓的负担,大大促进了当时社会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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