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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二中院2013年预备法官在岗半脱产培训呈现四个特点
信息来源: 市二中院 发布日期:2013-12-10 访问次数: 字号:[ ]

  预备法官培训是市二中院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市高级法院《关于北京市法院2013年预备法官培训的实施意见》精神,预备法官培训主要包括在岗半脱产培训、集中全脱产培训、技能实习三个阶段。目前在岗半脱产培训工作已经完成,与往年相比,今年的预备法官在岗半脱产培训呈现出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预备法官培训的主要对象是已通过司法考试和北京市预备法官资格统一考试的政法行政编人员,此项培训在青年干警的培养中具有重要地位,也关乎二中院人才队伍建设。二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早在年初,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江就对今年的预备法官培训工作做出重要指示,要求教培部门必须做到“拓宽思路、明确需求、增强实训、严格管理、末位淘汰,提升实效”。为更好地开展培训,教培部门专门进行调研,与各业务庭的中层领导、法官代表、书记员代表进行座谈,认真听取各业务庭对预备法官培训工作的意见与建议,深入了解预备法官的培训意向与需求,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提供重要参考。同时,教培部门召开全处会议,对培训工作进行详细部署,要求工作人员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集思广益、分工负责,圆满完成培训各阶段工作。

  二是搭建交流平台。今年的预备法官在岗半脱产培训,为参训学员搭建了两个互动交流平台,保障培训工作顺利进行。首先是搭建教培人员与参训学员的互动交流平台。在不同学习环节,教培部门负责人都与参训学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明确纪律要求,了解学员学习情况与需求;还指派专人全程负责培训工作,就培训的具体事项与学员沟通协调。为提高培训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教培部门要求参训学员提出培训需求与培训意向,以及需要探讨、解决的疑难案例问题,并及时向教培部门反馈,以便教培部门有针对性地改进,强化培训效果。其次是搭建优秀法官与参训学员的互动交流平台。3月份的现场教学活动,邀请民六庭副庭长周瑞生、执行二庭副庭长张浩、民五庭副庭长冯刚、民一庭庭长助理盛蔚专题授课,与学员进行了现场互动,解答学员们提出的各类问题;还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45名预备法官、国家法官学院以及市高级法院的领导参加,促进了预备法官与同行优秀法官的交流。

  三是理论教育与实战实训结合。组织学员参加以职业道德教育、应用法学教育为主要内容的视频讲座学习,鼓励学员自学《全国法院预备法官培训系列教材》,夯实理论基础。同时强化实训制培训,组织学员观摩刑事案件“示范庭”的庭审,强化实战意识,提升法律思维水平与庭审驾驭能力。

  四是学员主动学习热情高涨。2月份培训开始至今,所有的视频讲座、现场教学、辅导授课,学员们都能及时参加、按时签到,课堂上认真学习、积极记录、主动思考,展示了预备法官勤奋好学、积极进取的良好精神风貌。学员们纷纷表示,参加完在岗半脱产培训,一是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二是掌握了初步的审判经验;三是为自己将来走上审判台增强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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