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发[2008]28号
各区、县人事局,市属各委、办、局人事处: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务员的信息化工作能力,按照《北京市公务员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实施方案》(京信息办发[2007]31号文)的要求,我市将在全市公务员中开展新一轮信息化与电子政务知识培训。力争到2010年底,完成对所有公务员网络环境下信息能力的培训与考核。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市各级机关中50岁以下的公务员(1959年1月1日后出生)。50岁以上的公务员是否参加培训,由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二、培训方式
培训可以采取组织面授、通过det365娱乐场所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选择学习方式。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由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统一制作教材,教材可通过det365娱乐场所(网址:www.herovk.com)下载。培训内容为三个模块,总学时为34学时(含上机考试时间)。其中:电子政务模块4学时;信息安全模块16学时;信息技术模块12学时;考试2学时。各模块的具体内容附后。
四、责任分工
培训工作由市人事局、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北京市电子政务考试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县人事局负责本区、县公务员培训、考试工作;市级各机关人事(教育)部门负责本单位公务员培训、考试工作。各单位应根据责任分工,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做好培训、考试工作。
五、考试工作
考试工作由北京市电子政务考试办公室会同培训主管部门和考试点共同组织。考试点为原电子政务培训考点,考点如有变更请于2009年3月1日前向市人事局申报。考试采用上机操作方式,在指定考试点进行。考试时间不做统一规定,由各单位与北京市电子政务考试办公室协商确定。考试的命题、组织和阅卷由北京市电子政务考试办公室负责。全部模块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市人事局、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颁发合格成绩单,各单位在公务员培训证书上予以登记确认。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从加速首都经济社会信息化、构建服务型政府的高度认识此次培训工作的重要性。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本单位公务员电子政务培训工作,设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各单位要做好培训工作的宣传与动员。利用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培训的目的和意义,增强广大公务员的信息化意识,提高公务员自觉参与培训的积极性,确保新一轮信息化与电子政务知识培训顺利实施。
北 京 市 人 事 局 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